這樣失職的檢察官是否應該要降職or開除。
我覺的這位吳父也太不負責任,要死也要等到盯到法律程序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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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烏龍 921震災冤魂千古恨
作者: 林偉信、楊樹煌、簡光義╱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楊樹煌、簡光義╱綜合報導】
十四年前的九二一大地震,台中「霧峰別墅」倒塌,壓死吳清敏的母親,吳父因無法承受喪妻之痛,服毒自殺,臨死前要求吳伸張正義,但檢方搞烏龍,讓新工營造實際負責人林勝吉落跑,因逾追訴期,最高法院昨判決免訴定讞,林從此逍遙法外。受害家屬:我國司法已死
受害家屬吳清敏的表弟昨日說,除了「痛心」及「我國司法已死」,升斗小民還能說什麼?再說也多餘。他表示,表哥近年來為了謀生,遷至雲林縣居住;表哥早對司法死心,因歷經長期訴訟,已不對司法懷抱任何希望。
六十一歲的林勝吉是新工營造負責人,記者昨到其戶籍地,保全員說,沒看過林,只曾收過寄給林的信件,但都是退件。
屋倒壓死婦人 建商落跑
林勝吉在七十六年間於台中霧峰興建兩層一棟共十九戶的「霧峰別墅住宅」,為逃避責任,他將公司業務員陳聖哲登記為公司負責人,自己躲在幕後操控。
八十八年九月廿一日凌晨一點,發生大地震,「霧峰別墅住宅」因施工缺失,建物樑柱變形瞬間倒塌,吳清敏的母親吳蔡美智遭隔戶牆壓死。
當年九十年三月廿六日,吳父因無法承受妻子離世的打擊自殺,臨死前還交代吳要為其伸張正義,討回公道。
檢草率結案 超過追訴期
案發後,檢方傳訊新工公司登記名義人陳聖哲,雖然陳矢口否認是真正的老闆,並佐以其他員工的證詞為證,但檢察官仍草率結案,將陳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直到九十五年法院將陳判決無罪確定,檢方才驚覺出錯,立即分案重新偵辦。
台中地檢署九十六年五月一日改將新工營造實際負責人林勝吉列為被告,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然林已逃逸,法院只能發布通緝,全案於法院懸置,在檢察官也沒有積極作為的情況下,去年九月因完成時效,台中地院作出免訴判決。
禍首永無刑責 甚至免賠
死者家屬吳清敏不能接受害父母雙亡的建商林勝吉,在從未出庭的情況下,非但逃過刑責,也不用賠償六百多萬元的民事求償,他認為法院判決是變相鼓勵犯罪;為替父母討回公道,獲得建商的道歉與賠償,告慰其在天之靈,他請求檢方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合議庭感性地說,可以理解吳男基於情感因素,無法接受追訴權時效完成的事實,但法律規定的時效,是為了避免讓案件永遠陷於不確定狀況,廿七日仍判決免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