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預付卡過期6個月內,儲值餘額可以全數要回。

最後更新時間 : 2016/01/12
記錄用餐時間 : 2016/01/12

預付卡過期6個月內,儲值餘額可以全數要回。

經過這麼多年門市人員應該都知道這些規定,但是萬一還是有一些訓練不足的,有這一篇記錄會比較方便。

最早的link為 " 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843 ",現在已經失效。因為"消保會"改組而失效,查到另一個網站。



●行動電話預付卡儲值餘額 行政院消保會幫您保住!(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新聞稿 97-02-12)  (2016/1/12紀錄)
http://www.cpc.ey.gov.tw/Upload/RelFile/2993/709410/行政院消保會97.02.12新聞稿(行動電話預付卡儲值餘額 行政院消保會幫您保住!).pdf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組改前行政院消保會新聞稿 (2016/1/12紀錄)
http://www.cpc.ey.gov.tw/News4.aspx?n=7490A27211A3ED6D&page=26&PageSize=20
"組改前行政院消保會新聞稿
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下稱行政院消保會)自101年1月1日起移撥行政院(院本部),原有業務部分改制為「消費者保護處」,原委員會議改制為「消費者保護會」。為利查詢庫存新聞稿資料,將95年至100年間行政院消保會發布之新聞稿分年度列示如下:

信用卡特約商店不得因刷卡金額大小而拒絕刷卡97-02-13
行動電話預付卡儲值餘額 行政院消保會幫您保住97-02-12
:
"

順便記錄一下,2016年為止,遠傳易付卡上網流量有效期限可以無限遞延。這樣就有吸引力了。
●遠傳易付卡上網-上網流量無限遞延 (2016/1/12紀錄)
http://promotion.fetnet.net/Pmt/if/201502_01/index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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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link : http://taiwanv.blogspot.com/201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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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行動電話預付卡儲值餘額 行政院消保會幫您保住!(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新聞稿 97-02-12)
行 政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委 員 會 新 聞 稿
標題:行動電話預付卡儲值餘額 行政院消保會幫您保住!

 現代人在生活上的聯絡及通訊方式,因行動電信科技的發達,已 產生極大的變化。儘管大部分消費者使用的行動電話門號資費方案多 以月租型費率計算,但仍有許多外籍工作者及學生等,因有申辦身分 資格之規定或家長為有效控管通話費用等因素,而使用行動電話預付 卡門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於日前接 獲臺北市政府盛鈺消保官(以下簡稱臺北市盛消保官)反應,民眾所使 用之行動電信預付卡門號,因最後一次儲值後 180 天未再次儲值,致 門號遭電信業者回收停用,而且該門號內剩餘之儲值金額也因而被沒收。行政院消保會認為行動電話預付卡之儲值金額,既屬預付型交易, 相關約定應符合「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規 定,如因門號回收而沒收其儲值金額,顯不合理。爰此,行政院消保 會遂於 97 年 1 月 29 日下午邀集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 稱通傳會)、臺北市盛消保官、中華電信公司等九家電信業者召開會 議,研商建立相關處理機制。

 該次會議與會代表均認同業者回收使用率較低之預付卡門號,以 達善用門號資源之原則,惟就涉及回收門號之消費者權益部分,應充 分落實以下相關保護措施:

 一、預付卡門號回收之餘額處理方式:
 (一)電信業者於門號回收後,以將所剩儲值金額轉入原持有者名下之其它月租型或預付型門號中繼續使用為原則。
 (二)若持有人名下無該業者之其它門號時,業者應站在有利消費 者之立場,以個案方式處理退費。
 (三)電信業者從該預付卡門號回收後 6 個月期間內應受理未使用餘額之返還作業;超過 6 個月持卡人仍未申請時,業者可酌 收該門號餘額之保管費(暫稱),直到門號餘額扣抵完畢為止。 相關收費標準則以各業者所推出之月租型方案之最低月租費 為原則,並於送主管機關通傳會核可後實施。

 二、預付卡門號即將逾期及回收之通知作業: 目前各電信業者於回收預付卡門號前,先行以簡訊或語音留 言通知提醒;是業者於通知後應查證有無簡訊之回覆或撥聽 語音留言等訊息。對於經查證未能以上述方式通知持卡人 時,應再補以書面通知,以落實通知之義務及餘額得轉換或 退還之美意。

 三、行動電話預付卡及儲值卡相關規定之資訊公告:
 (一)請各電信業者依據「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 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即刻修正網站公告有關預付卡及儲值 卡之餘額處理方式,如「將於使用期限截止後自動失效、不 予返還」等不符規定之字句。
 (二)各業者營業據點所登載或置放之申辦契約書、行銷廣告等書 面及文宣資料,請配合通傳會檢討審議費率時,一併予以修 訂。

 此外,行政院消保會再次提醒使用預付卡門號之消費者,為確實 接收業者相關資訊,於申辦門號時應填具可確實獲取連繫之資料,或 即時聯絡業者更新異動資料,確保訊息不漏接。更重要的是,不要讓 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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